工作职责:
1、接受海外项目负责人的领导。
2、定期收集项目所在地区的公共安全信息,评估风险状况,提出防范建议,提交书面评估报告。
3、负责制定项目安保工作的计划和方案。
4、对项目安保设施进行检查,提出整改意见。
5、定期检查安保人员履行职能情况。
6、定期上报公共安全工作报告总结。
7、根据实际情况和授权,负责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、医疗等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工作。
8、组织或参与组织项目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。
9、组织或参与组织项目现场公共安全培训工作。
10、组织或参与组织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演练,检查应急物资、装备的完好情况。
11、协助处理公共安全事件。
12、完成项目交办的其它与公共安全有关的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一门外语(英语/法语/西班牙语/俄语/瓦西里语)能够作为工作语言;
2、5年以上军队服役/海外维和/警察系统工作经历;具有在不同环境区域驾驶车辆的能力、熟知各类杀伤性或非杀伤性武器装备的操作使用;具备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境外公共安全培训能力;具备项目所属区域的公共安全信息收集、研判能力;熟悉境外公共安全管理规则和要求(涉及到与地方军警人员/安保公司/现场自聘地方安保雇员之间的工作配合/社区关系维护等)。
3、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具备吃苦耐劳的品质,适应长期海外驻地工作。
工作地点:
国外.